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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

按照《曲靖市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外出公干报备制度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,及时了解领导干部动向、联系工作、沟通情况、处理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,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,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,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(含助理、享受副校级待遇的)由于工作需要等因公离开学校的,均应按本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告审批手续。

一、报告程序与审批权限

按照逐级报告、分级审批的程序履行报告手续,具体为:

(一)校长外出公干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应告知学校办公室;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报备。

(二)学校副校长、校长助理(含享受副校级待遇的)因公外出两个工作日以内的,应向校长口头报告;外出两个工作日以上的,应填写《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表》(附件1),并报校长批准。

(三)中层干部因公外出两个工作日以内的,应得到分管领导的批准;外出三个工作日以上的,应填写《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表》(附件1),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,报校长批准。

(四)因学校工作安排,经学校领导同意的集体外出参观学习、调研、实习基地考察等活动,涉及的中层及以上干部,由负责承办或牵头的部门履行报告、审批手续。

二、延期与返校报告程序

(一)延期。中层及中层以上学校领导因公外出时间已到需要延长的,须按第一条规定程序、权限于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,经同意后方可延期,若无法在到期之间办理延期手续的,可先电话报告、返校后及时补办手续。

(二)返校。中层及中层以上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结束后返校上班,应及时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返校报告手续。

三、报备部门与要求

(一)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,按本规定要求履行报告、审批程序后,报备至学校办公室。

(二)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期间,应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
(三)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、事由、事件、地点,外出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。

四、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

(一)对未按本规定报备,私自外出的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,学校一律不予核销差旅等费用,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并纳入当年年终考核。

(二)因私自外出,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
五、其他

(一)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期间离开曲靖地区且无值班任务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,离开曲靖地区范围的,一律向校长报告。

(三)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(含病假、事假)等原因离开学校的,除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请假之外,必须保持通信畅通。



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
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

曲靖工商学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.zip